四川省组建省级再担保机构 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
导语:在政策支持方面,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实施所得税减按15%征收、3年内免征营业税等优惠政策,优化强化财政扶持政策,通过资本注入、风险补偿、业务补助、费用补助等多种手段,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。
今年,四川省将完成组建省级再担保机构。日前四川省政府下发《关于进一步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的意见》,提出通过发挥再担保的增信、分险和稳定作用,提升我省融资性担保行业抗风险能力,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。
在构成担保体系方面,将努力形成政策性担保、商业性担保和互助担保“三位一体”的发展格局,与再担保机构一起构成科学规范的担保体系。这个体系中,《意见》强调大力发展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;发挥政府控股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引领作用;支持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可持续发展。
在政策支持方面,将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实施所得税减按15%征收、3年内免征营业税等优惠政策,优化强化财政扶持政策,通过资本注入、风险补偿、业务补助、费用补助等多种手段,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。
银担合作是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的主要方式,部分银行金融机构侧重与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机构合作。《意见》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不同所有制的担保机构一视同仁;推动创建银担合作新模式及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;积极搭建银、政、担三方信息共享和沟通平台。
对于不同发展水平的融资性担保机构,《意见》提出加快实施分类监管,对运作规范、业务良好、风险可控的融资性担保机构,在放大倍数、业务拓展、资本金运用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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